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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自考本科030101K-华侨大学自考 (本科)
法学专业 (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

法学自考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立即报考
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主考院校

华侨大学

课程设置

030101K法学(本科段)

 

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 法学(本科段) 专业代码: 030101K 学分要求: 67 学分
主考学校: 华侨大学 学历层次: 本科 专业类型: 本科段 
专业审批: 已审批  审批时间: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开考
委托开考: 委托单位: /    
毕业证书停止颁发: 否   专业停考: 停止接收新生:

 

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备注
1 00015 英语(二) 14 理论  
2 00167 劳动法 4 理论  
3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理论  
4 00227 公司法 4 理论  
5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理论  
6 00230 合同法 5 理论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理论  
8 00249 国际私法 4 理论  
9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理论  
10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理论  
1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理论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理论  
13 10232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0 实践考核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理论  
15 00233 税法 3 理论  
16 00257 票据法 3 理论  
17 00258 保险法 3 理论  
18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理论  
19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理论  
2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理论  
21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理论  
22 05678 金融法 4 理论  
           

 

专业备注信息

 

1.00169、00233、05678、00257、00258、00259、00263、00264、00265九门选考课程选三门,选考课程学分不能低于10学分。          

2.根据闽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律师专业停止颁发证书后原参加律师专业转为报考法律专业,凡已经考试合格的律师专业课程成绩,均可按照相关的规定顶替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3.律师专业已通过“证据法学”、“律师执业概论”或“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课程的考生,可顶替法律专业的选考课程。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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