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指南
福建自考报考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护理学(专科)、护理学(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公安管理(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等专业详见网站《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须知》第二大点其它事项中第7点部分专业报考对象规定。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病残者要报考适宜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